一、组装机床的部件和组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,出厂时已装配好的零件、部件,不宜再拆装;
二、组装的环境应清洁,精度要求高的部件的组件的组装环境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;
三、零件、部件应清洗洁净,其加工面不得被磕碰、划伤和产生锈蚀;
四、机床的移动、转动部件组装后,其运动应平稳、灵活、轻便、无阻滞现象,变位机构应准确可靠地移到规定位置;
五、平衡锤的升降距离应符合机床相关部件移动最大行程的要求,平衡锤与钢丝绳或链条应连接牢固;
六、组装机床重要和特别重要的固定结合面应符合下列要求:
1、重要固定结合面应在紧固后,采用塞尺进行检查,且不得插入;特别重要固定结合面,应在紧固前和紧固后均采用塞尺进行检查且不得插入;结合面与水平面垂直的特别重要固定结合面,应在紧固后检查。采用塞尺的厚度应符合规定。
检查重要和特别重要固定结合面应用的
塞尺厚度(mm)
机床精度等级 | 塞尺厚度 |
III | 0.02mm |
IV | 0.03mm |
V | 0.04mm |
注:和特别重要的固定结合面的划分,宜符合行业标准《金属切削机床精度分级》JB/Z276-86的规定。
当采用上表中规定的塞尺检查时,允许一至两处插入,其插入部位的长度应小于或等于结合面长度的1/5,但每处不得大于100mm。
七、滑动、移置导规应采用0.04mm塞尺检查,塞尺在导规、镶条、压板端部的滑动面间的插入允许深度应符合上表中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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